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但是,大多数企业包括进口品牌对产品标识标注重视不够,因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而导致产品不合格,被政府执法部门通报和处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近日通报,2015年1-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5778批次,其中质量安全不合格134批次,占2.32%,其他不合格项目中包装标识不合格占比较大。其中,进口玩具检出不合格96批,质量安全不合格8批,占比8.3%。
根据协会发布的《2014年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质量市场摸底调查报告》显示:自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底,协会共在市场购买玩具和婴童用品产品1185款,经检测,在不合格产品中,标识标注不合格占50.8%。
“六一”儿童节将至,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玩具和婴童用品产品质量监管,协会配合政府加大了对玩具和婴童用品产品质量市场摸底调查的力度,协会特提示行业企业高度重视产品标识标注:
一、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GB 5296.5—2006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就标识标注问题要逐项逐条对照落实。在每一批产品出厂前,要核对标识标注项目有无遗漏,标示是否正确,防止产品带着标识标注问题出厂。
二、各企业对库存和市场在销售产品进行一次自检,重点检查标识标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应标而未标的项目或标识标注不正确的项目应主动采取技术措施。